市本级参保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解除用工关系
(一)参保单位人员增加
1、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须附进编单、调令或工资审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企业职工参保须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接续参保。用人单位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须附进编单、调令或工资审批表;
(2)企业职工参保须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二)参保单位人员减少
用人单位须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减少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企业类单位);调令(机关事业单位);出国定居或死亡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企业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异动申报”窗口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局“异动窗口”审核-政务服务大厅“异动申报”窗口办理
注:机关事业党委参保人员减少是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庆市棋盘山路348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556-5897010、5897011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春冬季)或3:00-6:00(夏秋季)。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9路、12路、21路、24路、28路公交车到 科技广场 公交站下步行50米。
2、乘坐5路空调、15路、18路、19路公交车到 龙狮桥 公交站下步行790米。
办理时限:
企业:10个工作日
参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或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5个工作日
单位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至25日之前申报
办理费用:免费